咨询详情

我和男友08年共同出资买了一套商品房,他出了7万多,我出了5万。当时房子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去年有一次闹分手的时候,一气之下写了一张协议,大体意思就是房子归他,他给我8万块钱,后来我们之间也和好了就没再提这事。现在房子也装修好了,我们之间再次出现不能调和的问题,这房子应该可以怎么处理?如果是我想要房子,要给他多少钱?从法律上讲这房子是不是本身也是属于我的呢?我们之间的协议有效吗?附:这两年间大部分房贷是他出的,是我每个月都去银行还的,目前这房子不包括装修花的钱,根据市场已经升值了一半。

其他 2010-10-27 10:2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从你说的情况看,房子还是你的,你们之间的协议没有实际履行,还贷还是以你名义你到银行还的,如果有证据他出了多少钱,你可以归还他出的钱。
  • 房子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各自投资的款归各自所有,升值部分共同所有
  • 协议有效
  • 你可以争取房子的产权,对方支付的首付及还贷部分你应当返还
  • 你们现在有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没有,这个房子属于你的,但是有证据证明的话,对方可以要求你返还首付款,房子升值的部分平分。
  • 房子目前还是属于你的,如果你们要分手,你可以把支付的钱还给他,房子归你。 该协议当初是有效的,但并未履行,可视为你们以实际行为撤销了协议。
  • 这房子应当还是你的.虽然你们签过一份协议,但双方都没有实际履行,应当认定已作废.虽然后来房贷是对方出的钱,但是是你去银行归还的,从法律上来讲,这仍是你在履行还贷的义务,只要你不承认钱是他出的,那他就....我的意思你应该清楚了.
  • 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除非能证明为一方所有,因协议为你们双方自愿签订,而且之后房贷是其本人所还,你男友可主张房产所有权,然后按协议补偿你八万元。如其无法证实房贷是其本人所还,将按共有财产来定,他应补偿此期间的一半房贷支出于你。
  • 法律上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是你的。
  • 从法律上说房子还是你的,你可以争取房子的,但是对方的还款,你是可以返还的,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