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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姐弟四人,以下称为甲,乙,丙,丁。农村承包地被国家征收有父母和丙,丁共四人份。共分了四块宅基地。父母均已去世,父母的份甲乙有继承权不?如果丙丁签字同意无偿给甲乙后,可以反悔不?

其他 2015-10-11 16: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有权利的,2,不可以的,
    【追问】就是说父母去世后土地都在丙,丁耕种,之后才被征收的。甲,乙在外都是双职工的,不是说土地承包征收地没有继承权的嘛
    【回答】不可以继承的,
    【追问】就是说,被征收后,分了四块宅基地,甲乙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不?
    【回答】你好,可以的,
  • 当然有权继承,签字同意后无正当理由不可反悔!
  • 有继承的权利的。
  • 属于对权利的处理 不可以反悔 有继承权的
    【追问】承诺合约书没有经过公正,具有法律效力不?
    【回答】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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