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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请教一下,我有位朋友贩卖假烟,别人囤货有8万在他家,被抓,但货不是他的,结果刑事责任人是他,请问会判刑吗?多久?如果上诉可以免去牢狱,只是罚款?行吗?他没有任何前科?

刑事辩护 2019-12-24 02:2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事案件的分析判断以及具体辩护都需要看证据。也就是说需要看当事人的口供,以及其他证人的口供,结合其他物证等综合评价。 你所说的是不是当事人所说的?以及囤货的“别人”是否被缉拿回案?“别人”又是怎么说的?还有你朋友既然贩卖假烟,那他的假烟被侦查机关扣押了吗?扣押了多少?…… 如果你朋友认为自己冤,不应该被判刑,或不应该被判那么重,就应当先上诉,然后在详细调查案卷中的证据。 如果你朋友认为判刑的量刑他可以接受,那么也就不用再说什么冤不冤的问题了。
  • 需要具体分析,例如:1、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量刑问题:根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 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
  •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故卖假烟必定属于违法,应当结合具体的违法严重程度区别适用不同法律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关部门依法查获的假冒商标烟草制品,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条例》第四十六条也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 比较冤,尽快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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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到哪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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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成犯罪是一定的,但是非法经营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看具体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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