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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只要发生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车祸就是机动车全责

其他 2019-07-27 14: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全责,车祸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 理赔方式:
    1、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2、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同时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
    3、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
    4、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若是对方不予赔偿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 非机动车车祸赔偿相对机动车而言,其车型在重量、速度方面远远低于机动车,其撞击力度也远不及机动车,非机动并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交通事故索赔那么,在道路上发生的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碰撞,应当如何处理赔偿问题呢?由于非机动车无须投保交强险,即没有涉及到交强险
    的赔付问题。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根据道路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碰撞,应根据他们之间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不一定
    【追问】而且交警说要扣3分处理,对方电瓶车主当时是倒地的,但医院检查只是擦伤;并且本人车辆被交警暂扣,提车时还被要求缴纳停车费120、拖车费300,合理吗
    【回答】不合理,可以不交。
    【追问】王律师,那我现在已经交了,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要回来吗?还有交警一口说我是全责,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告他行政部作为吗?需要提供什么依据?谢谢
    【回答】除非你诉讼,但成本大,划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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