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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和房产证都丢了还能补办房产证吗?

其他 2020-09-13 04: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直接咨询房管部门。
  •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 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产证何时办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 一.备件申请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二.备案查档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声明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
  • 应当可以办理
  •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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