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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要到解除合同时才能得到吗???? 一次性的伤残不助什么时候可以得到

其他 2008-12-01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以解除合同为前提条件.
  • 关于此问题可参照<工伤保险保例>第32、33、34条的规定: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享受以下待遇: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享受以下待遇: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也就是说并非要等到离职才可以领这些钱。
  • 是的,伤残补助在进行工伤处理时可以要求老板立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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