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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5年5月中旬在单位上班时间协调办公室搬迁时被倒下的资料柜砸伤右足,经初诊的重医大附二院诊断为软组织损伤,除了对我受伤部位的外部擦伤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外,并让我回家慢慢养伤,后来单位为我申报了工伤认定,前些日子认定已经通过并为我下发了工伤认定书,但因为本人治疗期间的一些实际情况,比如因为患足行动不方便,医生也没让住院,刚开始那几天我就在附近社区医院输了几天活血化淤消肿止痛类的水,但所产生的这些费用如果工伤基金那边报不了的话,不知道可否找本人单位申请报销,还有就是在医院做的X片、CT及磁共振等检查的费用,另外就是有些医院开出的是他们自己医院生产的药品,注明的为自费类的药,不知道以上说的这些可否找自己的单位申请报销,有何依据,所以想请教下各位律师帮我拿下主意,先此为谢!

工伤赔偿 2015-08-22 13: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超过部分由单位承担的。
    【追问】请问下罗律师,对于您说到的超出部分由单位承担可否有什么现行的法理依据呢,非常感谢!
    【回答】这个是有依据的或,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找单位赔偿就是了。
  • 可以
    【追问】您好柳律师!我还想麻烦问下,如果可以这样主张的话,有没有什么现行的法理依据,非常感谢!
    【回答】因公受伤,因公受伤支出的医疗费,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应当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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