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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一年前有了孩子,我老为了跟她划清,把一个饭店的一半的股份给了她,而且当初生这个孩子,我老公是不同意的,是女方硬要生,现在又要告我老公重婚罪,这样成立吗?

刑事辩护 2010-11-01 14: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老公夫妻名义长时间与其同居,可能会构成。
  • 如果你们之间领取了结婚证,你老公和对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对方也找不到他们之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不涉嫌重婚。
  • 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 涉嫌重婚 .但举证有很大的难度,只要你老公不承认是以夫妻名义与之同居的,只承认是情人关系,我认为被追究重婚罪的可能性不大.
  • 你好,南京刑辩律师为您解答: 如果和你老公已领取结婚证或虽未领取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并一起共同生活,你老公又与她人同居并以夫妻名义自居,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对方知道你老公有配偶还与你老公同居生孩子,她本身也将涉嫌重婚罪。 如需进一步帮助请与本律师联系,敬请采纳!
  • 涉嫌重婚罪,当然她如果事先知道你老公已经结婚,她也涉嫌重婚罪
  • 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 涉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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