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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10年5月23号在沈海高速福州罗源段出的交通事故的,当时我是坐在一辆从深圳拉货到宁波的半挂车上(17米的挂),该车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原来的保险已过期)以及驾驶员是无证驾驶,在沈海高速公路B道2005KM+300W往宁德方向与前面的车辆发生追尾导致前面四车相碰,造成前面车子上的人一人死亡.一人小腿截肢另外两人受伤.而我在这台半挂车上也受了重伤(伤情鉴定为;1.右肺挫裂伤。2.右5.6肋骨骨折。3.双侧胸腔少量积液。4.肝破裂5.双髋臼骨折)。 司法鉴定结果:我所坐这台半挂车负全责。我在种情况下,是否在前面无责的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如果交强险可以赔偿给我,大概会是多少? 谢谢!

其他 2010-11-01 13: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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