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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8月进入公司到现在已超过12个月,公司规定年休假需在12月30号前安排休完,之前我休了1天年假,人事部告知了还剩余4天年假,但昨天我申请休假,人事部说我一共有1.5天年假,也就是我已经没有假了。 几个律师对我上面问题回复的都不一样,有说是5天的,有说是2.5天的,有说还剩4天... 请问谁能给我个正确的答案,我应享有几天年休假?谢谢!谢谢!

其他 2008-12-02 11: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您可以此规定计算,您的年假是1.5天左右,但根据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的规定,而且之前你休了一天所以你是没有年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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