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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遗失了结婚证,现想补领一张。不知去哪里补?需要些什么证明?

其他 2019-08-26 00: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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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当初的结婚登记处办,本人亲自去办理即可,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其它事情的话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就是了
  • 到结婚登记处办理。
  •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办理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内地居民应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所需材料

    1、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三、窗口办理流程

    领表--填表--服务台初审取号--窗口办理--领证

  •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到结婚登记处办理到结婚登记处办理
  • 去当初的结婚登记处办,本人亲自去办理即可,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其它事情的话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就是了
  • 当地民政局。
  • 需要去原来登记的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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