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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第一胎可以产假几天?

其他 2015-08-28 14: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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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一百三十五天至一百八十天,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
  • 不少于98天、
    【追问】现在已经休产假3个月(90天)还想休一个月,仍可以算产假吗?
  • 上计生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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