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这里有一个很头疼的问题想请教高手指点迷津。 2006年我在老家花了4000元买了自家邻居的三间破瓦房(屋顶塌了墙也严重毁损)。当时卖方刘某称老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是简单的写了一个买卖协议。后来自己开始养鸡就花钱请人把房屋翻修一新。今年11月份政府张榜公布说要把老房子拆掉建小区。11月12号开始测量房屋说明补偿标准。11月20日我们和建设一方签定了补偿协议。买来的房子共计三十几个平方我们按一定价格补足差价后换得同样平方房子(现在价值接近四万元)。因为新房子有八十六平方自己还要补六万多才能拿到房子。11月29日卖方刘某的姐姐通过律师找到我说房子不卖了,因为当初她不知道而且她有房产证。说是退还4000元和利息给我要把房子要回去。不然就到法院去起诉她的哥哥和我买卖不成立把房子要回去。我想请问一下她能否起诉成功。假设她胜诉难道我只能得到4000元和利息吗?我的修房费用两年的维护以及因拆迁带来的增值都成泡影了吗!我应该怎样做才能打赢这场官司。谢谢

其他 2008-12-04 16: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键要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如果有效,对方就不能随意反悔。反而,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案情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甘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