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9月25日上班时间没有戴安全帽,安全眼镜,公司在11月4日以不遵守EHS安全规定为由,与我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按1年1月补偿,共15个月,现在正在做离职前的体检步骤。 我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或者双倍补偿即30个月,能得到支持吗?

仲裁 2010-11-07 00:1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