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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前本来说好不买房结婚的,女方拿到彩礼后要我买房才结婚,后来她父母愿意替我们买房出50万(当时说是送的),后来我答应买,在婚前夫妻签订买房合同我付了5万买房定金,然后双方结婚登记,结婚后夫妻各付首付,她父母拿出50万直接付给卖房人,卖房人写收条称“今收到岳父母为女婿女儿买房出的购房款50万元“,然后房子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这笔50万元没有经过我们夫妻手,我也没有向她父母出具过借条,我们也没签过赠与协议。现在,夫妻要离婚,她父母反悔说这50万元是借我们的,请问这50万元是赠与,还是借贷?

离婚 2015-09-06 09: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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