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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已经去世了,我们住的房子是结婚时给的婚房,但是房产证上是我婆婆的名字,我公公还在的,现在他妹妹说这个房子是我婆婆的遗产她也有份的,是这样的?我们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5-09-07 1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是的,房子是你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婆婆的一半产权已经发生继承,如果是你老公的妹妹当然有继承权,建议作遗产分割。
    【追问】如果卖了要怎么分,她有4分之一还是3分之一
    【回答】四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一,要看继承人数,如只有你公公、你老公、他妹三人,那么她只有你婆婆一半产权的三分之一,就是总产权的六分之一。而且没有她的签字,你们是不可能卖的。建议起诉分割。
  • 你婆婆没有遗嘱的话,她确实有份。
  • 你好:是的,她也有继承的权利。
  • 如你婆婆生前无遗嘱,则其去世的时候该房子作为遗产已经发生了法定继承,他妹妹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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