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母亲是再婚,双方有子女都已工作的,婚后共同拥有单位福利房一套,房产证有二人名字,现男方已过世。目前要拆迁,必须要过户,对方子女说,不在经济上分割遗产,过户要房产证加名字,共同拥有。我方的意思,通过法院判决,对方继承遗产,用金钱补偿,我母亲单独拥有房产权,以后不要再有什么纠纷了,是否可行?法院又如何处理呢?

离婚 2015-09-08 19: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