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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东莞石排一工厂普工,08年9月进厂。厂里是计件的,每天工作时间为十一个半小时,基本上每天如此。并且实行刷磁卡和组长点名两套考勤制度,没有支付加班费。基本上月工资在二千二左右。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三年,但是都由厂方保留,厂里也没有给我们办理社保。现在我以自己创业为由向厂方辞职,厂方以赶货为由不批准。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我可以主张我的哪些权益?申请仲裁注意事项有哪些?可以找律师代理吗?费用大概多少?

其他 2010-11-09 16: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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