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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1月16日在张家港市***服务站交清今年的数字收视费240圆(当时是20圆每月)本月发来邮件说我已欠费,通知我尽快续费。经询问得知收视费已经从4月份调整为24圆每月。后于他们交涉,他们说,价格经物价部门批准,并且登报说明了。我想他们未经用户同意单方面涨价是否合理。

其他 2010-11-10 13: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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