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已于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于6月底到期。合同到期距今已有两个多月,期间单位没有通知续签合同。现公司为避免第三次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先补签3个月合同,即7、8、9月。然后和单位其他领导新成立的公司签3年合同(2015.10.1--2018.10.1,新公司名称,法人都已变更,工作内容不变)。问:1.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2.如果不愿意和新公司签是否有工龄补偿。

抵押担保 2015-09-16 06: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