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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拆迁安置的房子给了我母亲,需要在付3.5万可以换取楼房,母亲准备给我,并且买房子的钱由我来出。但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要多付出5万多,所以暂时登记在母亲名下,5年后过户给我。父亲离世母亲再婚已经3年,对方有女儿,请问如何做我能得到全部的房产,而不给对方及女儿以理由分走房产?谢谢!

其他 2010-11-11 22: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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