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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08年12月1日与员工签定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自11月份来该员工就没来上过班,公司决定与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按旷工超过三天自动解决劳动合同好呢还是提前通知他不再续签好?

其他 2010-11-12 11: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旷工比较好,不用支付任何补偿,如果不续签合同,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要注意证据,还要把除名决定送达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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