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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南京鸡排店上班,8月2号至9月14号上班,每天工作至少10.5小时,有时是11小时,每周一天休息。我是8月20号左右提出的辞职,跟老板商量好,老板招到人我就走。9月14号老板才放我走。当时谈的工资第一个月1800+提成,加班有加班费,第二个月2200+提成+加班费。8月2号至9月14提成一共850,但现在他只愿意给我工资3500,没有加班费。请问我怎么才能要到我应得的工资。

其他 2015-09-19 0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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