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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买商品房时,根据售楼人员介绍有赠送面积11平方可以改造成房间,并同时提供改造前后的示意图(二房变三房)。示意图上赠送的房间墙壁上没有标注有楼层过道的窗口。我签订认购协议同时缴纳2万定金和2万团购费后,第3天我重新查看开发商提供的楼层平面图,发现赠送面积属于楼层过道通风窗口后面的平台,同时到现场楼盘工地上确认赠送面积房间内将存在楼层窗口事实。如业主自行将赠送面积改造成房间,通风窗口将出现在该房间内,楼层过道人员可以通过窗口随时看到此房内所有情况,毫无隐私可言,之前购房前售楼部未告知此通风窗口在赠送面积房间上,我事后要求售楼部更换户型,售楼部拒绝,告知交房后业主接房后可以自己进行封闭,但是购房合同上不会将赠送面积写进合同中,也不书面承诺交房后可以让业主封闭通风窗口。因每层楼都只有这一个通风窗口,属于消防通风采光,我认为交房后是不可能对此窗口进行封闭,这样赠送面积的房间完全无法使用。特咨询我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要求1、因开发商虚假宣传,造成我签订了认购协议书,要求解除合同2、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和团购费,同时双倍赔偿目前我手上有售楼部提供的改造前后的示意图(二房变三房),售楼人员承诺赠送面积上通风窗口业务可以进行封闭的录音等

其他 2015-11-18 1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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