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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菜市场租了一摊位,月租金900元,签订合同时管理方收取了900元进场费C装修费)和1800押金,合同期限到明年四月三十日,而我经营不到一个月,严重亏损,干不下去了!请问:甲方收取进场费合理吗?我能否退回押金?谢

其他 2015-10-21 0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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