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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这样是合法的吗

其他 2018-09-05 03:1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应该缴纳社会保险,你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如果你不想继续在此单位工作,可以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我是缪红琰律师,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来电。
  •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双方协商并签订合同 咨询社保部门具体政策
  • 你好,这样是不合法的
  • 你好,建议投诉
  • 1,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这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约定,用人单位也应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2,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这一条款,该劳动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会因此而无效,公司的就算约定不交社保,也是无效的条款。
  • 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会保险,也没签劳动合同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注意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签、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等。
    同时,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们在这里工作不到一年的话,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或者其它经济补偿。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单位的做法明显违法,但因您在单位工作,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投诉。
  • 你好,不合法的,可以投诉解决。
  • 你好,违法的。
  • 你好,可向劳动局投诉。
  • 你好,不合法,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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