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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十七岁,在一个小厂上班,进厂老板说一个月26天,每天加班最晚9.30,可后来,天天10点,11点,还说过了9.30不算工资,因为太累,还不放假,跟老板请假还不批准,我就旷工了,几次后,他说我自离了,不让我上班,还不给我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10-04 17: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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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实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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