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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来自广西的乡村男孩,我于2006年在广东打工认识了一个清远女孩,并和她同居,后来怀孕了.2007年就生下了一个男孩,后来我叫她来到了我家,第2天我叫她一起去办理结婚证,到了县里我们照了结婚相片,随后她又拒绝了和我办理结婚证,说:"我们到到清远去再办."最后我们就没有办好结婚证.过了几天我就跟她来到了广州花都,刚下了车她就叫我在车站等她,说她们那里的习惯不能一起回家,她先去然后再叫个人过来接我,于是我就在花都车站那里等.后来等了几个钟头都没见她过来,跟着我给她打了个电话,竟然关了机,最后我就在花都车站那里等了两天都没见她过来,后来我又给她打了电话,她说没空过来,随后挂了机.最后我搭车回了广西.今年的今天我和一个女孩结了婚,她突然打来了一个电话说:"让我陪她的抚养费,要到法庭去告我."请问|我会不会要陪她的抚养费啊?如果我不陪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啊?

诉讼 2008-12-09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你的叙述来看,你和那个清远女孩,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承担那个孩子一半的抚养费用.如果你不承担,对方有权起诉要求你支付.再说,毕竟是你的孩子,孩子是无辜的,而且亲情是无法割断的.
  • 你好,你只用承担男孩一半的抚养费,不用承担她的抚养费。
  • 你们所生的小孩你要支付一半的抚养费。如果她起诉至法院,法院会判决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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