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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公司从学校俜请从云南到深圳培训3个月。期间,每月公司发520元的生活补助,后签定劳动合同,现在由于公司发放的工资过低,我申请辞职,但公司要求我赔偿。请问哪些赔偿是合法的?

其他 2010-11-29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应当看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你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应当给以补偿的规定,则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 答:一、双方对培训要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培训费,扣除劳动已履行的劳动期限所相对应的部分,余下部分要由劳动者承担。
  • 相应的培训费用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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