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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父手1967年于阮长善处受典楼店一透居住。不幸1969年洪水泛滥成灾,整条街的房子被冲走,剩余废墟一片。当时政策废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由大队【现村委】统一安排丈量分给我们当自留地。自当自留地至今,一直我家在耕种着。现对方拿出1952年的土地证强行霸占去,政府无法处理,原因我们的自留地没人证明。当时丈量土地的是大队成员郭木弟【已故】,朱笑弟两位同志。朱笑弟同志现已80多岁,记不清当时丈量给谁当自留地,只记的当时丈量自留地的底册交给大队会计保管。现村委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底册。我们该怎样申诉才能要回自留地。

诉讼 2010-11-26 13: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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