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从08年3月份在一私人公司工作,试用期到6月底,工资是800 7-9月份基本工资1000,绩效工资200 10-11月份基本工资1000,绩效工资200,岗位工资200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和老板关系不融洽,不想干了,工资都是以现金发的,没有工资条,只是让签个字,请问这样得公司是否违法,我能获得赔偿金吗, 保险有养老和失业,但是我一直都没有看见本和缴纳记录。 没签合同公司能否为我缴纳保险。 由于是小公司 没有工资卡 上岗证,工作证什么的 如果解决应该通过什么途径 需要搜集些什么证据

其他 2008-12-10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自08年4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交各种保险费用和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违法!你可以要求:1、补签劳动合同,2、补发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未发部分,3、补缴社会保险。如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第2、3和4、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满意请采纳!
  • 公司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工资。没有签合同,公司也应给你缴纳各项保险。需要搜集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