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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小孩六年级升初中军训过程中受伤,造成腿部骨折,住院一个多月,明年骨折处还要做手术,校方认为孩子跑步自己摔倒,不予赔偿,请问这样不赔偿合理吗?

其他 2015-10-21 09: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乔传浩律师回复您,法律规定,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学校应该承担看护,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此种义务,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您的孩子在学校组织的军训中受伤,学校应该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学校完全不予赔偿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追问】什么法律,第几款,第几条,谢谢
  • 如果学校在孩子的管理上没有尽到职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职责
    【追问】请问那些责任
  • 鉴于孩子的年龄,学校应承担部分责任,学校的说法没有道理,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只有一年,注意时效问题。
  •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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