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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帮我父母咨询一下,我母亲因自身债务原因,为避免牵连我爸,想和我爸离婚。这样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我和我哥都已成家立业,我爸名下有一套房子,共有权人是我哥,我妈名下一套房子,户名就是她。如果在离婚协议书里写明,财产分割清楚了,就不会牵连我爸了吧?

其他 2020-03-31 10: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一定,要看情况,如果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都有责任。
    【追问】债务不是用于家庭开支的,用于生意上的呢?个体户,代表人是我爸的名字,实际经营者是我妈的话,这样的话属于共同债务吗
    【回答】这样的话,比较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 你这两套房子很可能是共同财产,内部签约无法对抗债权人
  •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均分 债务共同偿还 子女问题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离婚协议中一方表示放弃财产分割应当分得的部分,如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无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如果作出以上意思表示一方遭受外界干扰比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那么该意思表示可撤销,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要求撤销。
    如果以上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以合法手段掩饰其非法目的、或者分割之财产包括法律禁止之物等,意思表示无效。
    所谓假离婚,如果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双方协商假离婚,因无意思表示,那么离婚协议未成立,则更谈不上无效。
  • 离婚财产协议不同于夫妻财产约定。因为离婚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对自己的婚姻身份关系、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问题进行一揽子处理的协议。由于离婚财产协议涉及身份问题,因此离婚财产协议本身也是附条件的财产协议,只有离婚了,夫妻婚姻身份关系解除了,离婚财产协议才会生效。否则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是没有生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是共同债务,签了离婚协议对外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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