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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不得转租,但房东明知签约人不住在出租房内,依然与承租人签合同,次承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是否成立?次承租人未拖欠房租但承租人拖欠房东房租的导致房东终止租赁合同的,转租合同还有效吗?次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转租合同吗?

其他 2015-10-21 16: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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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 你好,可以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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