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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3月份进工司的,试用期工资为8000,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过后,我向公司提出过转正加薪申请,老板以当时以所做项目还没有结束,说做完后再说,一直拖到10月份,公司提出基本工资减为5000,我不同意,后来公司要求我交接离职,我便填了离职表,公司也一直没有和我签书面劳动合同,其间我们项目上的人没有假期,只有等工程完工了再调休,现在我是否可以索赔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的加班费

其他 2015-10-23 2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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