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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3日在公司从事技术工作,期间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也未购买保险,工资也拖欠,垫付给公司的费用也未给我,我该整么办?

其他 2015-10-28 21: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公司已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垫付的费用,如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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