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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结婚,男方向家人借钱首付购房,因男方征信无法贷款,故用女方名字购房,后再结婚。但男方家人怕婚前用女方名字购房有风险,请问此情况下,有何办法可以证明,此房虽是婚前女方名下,但实际是属男女双方共同财产?又或者能证明此房首付是男方支出,余额(实际供房)属男女方婚后共同拥有?

其他 2018-08-26 01:0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签署一份协议,约定该房款的支付情况及权属情况即可。若进一步保障男方权益,可在结婚登记后在房产证上加上男方名字。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追问】请问如何协商?这些协商能确保产生法律效应吗?这样的案例是较容易的事,还是比较麻烦的?
  • 1、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 2、婚后你父母出资以你个人名义买的房属于你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3、对方婚前买的房子,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后共同出资买的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   双方当事人在婚后如果想证明财产的归属,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即可。双方关于财产的书面约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这个是协商解决!!!!
  • 你好!保留转账凭证及签订相关协议等。
  • 可以写一份协议,婚后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人的名字
  • 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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