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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于90年与甲女子离婚,育有一女(跟甲生活),94年房改购得公司房产一处,房款第一次付70%为3000多元为男方出,第二次30%付7000多为乙女子出,男方与乙女子于2000年拿手续结婚,现已共同生活15年(未生孩子),乙女子带有一个儿子,请问房子算男方与乙女子的共同财产吗?如果现在立遗嘱,甲女子有权干预遗嘱吗?

其他 2015-11-03 15: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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