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求助,本人于2008年购买一套xx85方小户型,2008年12月31日收楼时带了验房公司的人,经检验,共25处空鼓,一处管道露出墙体2cm,于是当场拒绝收楼,客服人员也答应整改,一周内检后再通知收楼,结果一直无音讯,直至今年7月收到返修办电话,于是去收楼。 可是办理物业管理协议时,接到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的物业费3000余元。 我认为我只支付7月收楼后的物业,协商未果。对方威胁要起诉我,疯掉了,求助各位法律界朋友,我是否该支付08,09年物业费?同时面对这样的物业我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10-12-07 19: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阜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