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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一个部门,部门经理在部门里要把原来在了十年岗位调我的岗位,我不同意,最后部门经理不调我岗位了,我还在岗位但沒事情我做,最后经理发了一条短信给我,黄国良,你好:因为公司业务的变化,你目前所从事的底部技术跟单岗位工作量减少,现安排你到底部做鞋或编写工艺或到安徽宿州跟单,如你本人不服从部门安排,那从2015年9月22开始,你仍然从事现有岗位工作,但因业务量减少的原因不需要你加班,你的工作时间是: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5点。望你能按上述时间保证出勤,如在上述规定时间里不上班,按旷工处理;除部门经理特殊安排外,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外上班都不计入个人上班考勤。我上班时间还是同部门一样,我的工资三个结构成,底薪+加班费十资绩。工资比以前每个月少1千1左右,底薪沒有少在资绩少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找律师仲裁可以吗

其他 2015-11-05 10: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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