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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每周超过40小时视为加班 我司合同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5天,每周不超过40小时 请问这算加班吗,我可以申请加班费吗

其他 2009-06-20 1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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