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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后买房,如果丈夫在办理房屋过户中在房产证上只登记自己的名字,(婚后妻子是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来源,全靠丈夫,买房是丈夫出资).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是否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明?或者要求配偶到登记机关说明自己愿意只登记自己老公或者老婆的名字?如果只登记丈夫的名字,时候还属于共同财产?

其他 2010-12-09 12: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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