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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6月开始在一工厂内做销售内勤工作,当时和老板谈的是底薪加提取,每月上26天班,工资每月15号发放上月底薪,提取当月结算,未签署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后期针对口头约定我又当面核实并有录音和每月发放底薪的考勤及工资表)。实际上我公司发放底薪老是拖一俩月才发。提取更过分半年或者更长时间。每月我上班天数至少是28天,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工资也是正常计算不按加班计算,没有社保。我已于2015年10月11日下午4点离职(正常手续离职),截止现在我的8、9、10月份底薪及2015.1-2015.10提取还未结算,共计20000元左右。在此前我担心工资不能兑现,在8月初扣押公司货款8000左右,我离职后已通知财务(老板娘)工资和提取算清后我把这批货款归还,我这样违法吗?但是现在公司非让我归还货款后再说,我担心他们不给我,不愿归还,我该怎么办?发自我的iPhone

其他 2017-09-12 22: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追问】我这算是挪用公司资金还是侵占他人财产啊?如果他起诉我,我怎么处理啊?
  • 你好,如果你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可以从你工资里扣款,但每月扣款不超过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款后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若因员工的提前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失,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但这种损失一般很难举证证明。 法律规定是应在办好离职后三个工作日结清全部工资,但实践中,有的公司一般是下次发工资时一起发放。 无论你是以何种方式离开公司(是开除的还是自己旷工或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走的),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发放给你。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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