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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签订3年期合同.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现己是第4个月,没有任何通知,公司便招了个新人来入职.但又担心新员工不一定合适,所以迟迟未向我提及要辞退我的通知.在职其中并未犯任何规章,工作认真.请问公司是打算搞什么诡计?我要如何应对? 问题是,吊着我不和我说辞退我这个消息,找新工作要时间的,他突然辞退我我怎么办?就空着两三月钱包等找工作吗?对我个人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企业就可以欺负人了吗?难道劳动合同对公司方面没有约束力?

其他 2018-07-06 11: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企业的合并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新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解散;

    新设合并: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而对于企业分立来说,也同样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情况。前者是指分立出一个新企业后原企业仍然存在,后者是指分立后原企业解散。

    根据《劳动合同法》,无论企业合并还是分立,都不影响员工与原企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新企业都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企业应当认识到合并和分立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新单位要承继原单位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而不能单方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原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企业应当正常履行,但要及时地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不能履行,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得违法解除。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发生事故的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1、除非单位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就辞退你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就是要赔两个月工资给你。当然,如果你接受赔偿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你也是有权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2、如果单位不赔偿你或者执意辞退你,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详情可免费致电本律师。
  • 您好,一般只要不是您主动辞职的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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