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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我们家姊妹4人,爸爸已经去世,就妈妈还在,老大老二老三都已嫁人,我最小还未婚配,今年有个石子石沙厂,把我们家的土地占用了,由于我在外地,由老三去闹,对方把我们告了法庭,由老三和大姐夫去办理的,法院判了对方25万赔偿费给我们,但是老三把钱全部拿去了,没有分给妈妈和我们,我是老幺我该怎么办?用什么名义起诉老三,我又可以分得多少呢?还有家里的土地房屋老三有资格卖吗?速度,求解。。,,,

其他 2015-11-16 2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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