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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员工于2010年来厂干临时工,没签订任何合同,本厂于2012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日是2017年,现其所在的部门已经撤掉,想解聘这名员工(不考虑换岗)。请问该如何赔偿?依据是劳动法的那一条?

其他 2015-11-17 20: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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