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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进入该公司,前几年断续有签所谓的合同,(那时也不知合同是什么意思,也看不懂,公司让签名就又收回了,员工手里没有)这样合同算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后来十多年就一直没有签过,至今在此企业已近22年,近期才在电脑里注意到劳动法提到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是这样吗?如果可以,应要求支付多少年的双倍工资?请回复,谢谢了!

其他 2020-02-28 10: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
    【追问】为什么?劳动法里提到,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前一段时间有签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存在但没有续签,应从该续签之日起到劳动关系解除或续签合同前一天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 双倍工资中,一倍的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另一倍的工资实际是惩罚性赔偿金,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定责任的体现,不属于劳动报酬,不应计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
  • 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用人单位应参考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且过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
      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 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企业与未满十六周年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又或者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的。
      当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劳动者收取各种费用,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等也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是自始无效,从订立的时候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需要更加注意。
  • 你得先去公司要求看合同
  • 不行了,但是可以经济补偿金
    【追问】为什么?劳动法不是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要求支付没有签合同时间段的双倍工资吗?况且现在还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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