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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3月份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这是套拆迁房,满5年。我付了定金、首付。购买时房主没有申领房产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在对方取得房产证的一个月内过户。10月份又签了份补充协议,要求对方必须在11月15日之前取得一手房产证。可是至今对方还是不愿过户!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我可以告对方违约吗?违约金怎样计算?如果我还是想过户拿房的话,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出现卖家不愿过户的情况,中介有没有瑕疵?可不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

其他 2015-12-07 10: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看是否已经取得房产证等情况。
  • 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你如果不想要房子了,可以诉讼要求解除合同,看你当时合同上的违约金是如何预定的
    【追问】合同上没有违约金条款。我的首付40万元,包含定金5万元。对方违约的,我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1,出卖方现在是否取得房产证?2.现在是否具备取得一手房产证的条件?在这两个问题明确后才能判断对方是否违约。至于中介,只要你们双方签订好合同,其就没有什么责任了,除非合同特别约定
    【追问】卖方绝对具备取得一手房产证的条件。因为同批的住户都早已拿证!现在房价上涨了,对方才不愿过户的。补充协议也明确必须在11月15日之前取得一手房产证,否则对方违约。可是合同没有有关违约的具体处罚条款。我现在已经首付40万元{包括定金5万元}。我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吗?
  • 可以起诉卖方,请求法院判决卖方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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