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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是原告,一审判决我的借款录音证据款项实际交付,存在借贷合意,胜诉,被告上诉,发回重申,又判决款项实际交付,但没有形成借贷合意,请问怎么能证明借贷合意形成呢,对方还伪造了两张收条提供法院,当时要求鉴定,法官说不一定能鉴定书写时间,又撤回鉴定,请问,如果上诉还能鉴定吗

离婚 2015-12-07 08: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相隔时间比较短,鉴定未必能够鉴定得出书写时间的差距。鉴定当然可以做,在未必效果让人满意。
    【追问】实际借条是2012年二月,对方书写收条在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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