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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刚跟公司续签了一份三年期的合同,合同里面有一条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可没过几天公司公司又叫我重签合同说合同里面有一条要更改就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改成《不定时工作制》 请问这样的合同有问题不? 谢谢!!

其他 2010-12-23 17: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你可拒绝变更。 2、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劳动部门审批,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出具审批文件。
  •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需要经劳动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无效。 2、合同条款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单方变更,你可以拒绝变更工时条款。 免费咨询,有问必答,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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